貴陽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67號提案的答複(II)
发布时间:2017/6/3 16:50:37 浏览数:15695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貴陽市委员会
十二屆一次會議第167號委員提案(II)
摘要公開
提案者:桂豔、張廷龍、邱剛、李洪波、周弋、劉海、金卓穎、
陳月巧、王欽湛、張怡、張崇新、方玉明、王靜
案 由:關于進一步深化村居法律顧問建設的建議
主 辦:市司法局
提案“建议部分”摘要公開:
一、 建议将“一村居一法律顾问”工作纳入财政保障经常性政策项目,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,共同承担,每年由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年度预算。同时,建议由市政府发文进行明确。
二、 建议将2017年“一村居一法律顾问”工作经费补贴标准定为平均每个村(居)10000元/年,其中可考虑市、区(市县)两级各承担50%。
三、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等,设立考核机制,对该项工作进行跟踪考核,以保证服務质量。
[B類]
貴陽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
第167號提案的答複(II)
桂豔、邱剛等委員:
您们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《关于将全市“一村(居)一法律顾问”纳入政府采购法律服務项目的建议》提案已收悉,我局高度重视,组织专题会议,认真研究,形成答复意见。现答复如下:
一、村(居)法律顧問工作有序發展離不開強有力的經費保障。2016年,市級財政承擔2000元,區級財政承擔3000元,每村居5000元/年,我市全年經費約300萬元。
二、針對每村(居)5000元/年的法律顧問補貼較低,我局組織專題研究和論證,于2016年12月15日向市委、市政府上報了《市司法局關于建議將“一村(居)一法律顧問”工作經費納入財政保障的請示》。請示明確提出:一是將“一村(居)一法律顧問”工作納入財政保障經常性政策項目,由市區兩級財政資金予以保障,共同承擔,每年由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年度預算;二是2017年“一村(居)一法律顧問”工作經費補貼標准定爲平均每個村(居)10000元,市、區(市縣)兩級各承擔50%,申請市級預算資金爲730.5萬元。
三、2017年初,有所减少。针对该情况,我局已向市委、市政府有关领导上报了《市公共法律服務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2017年度村(居)法律顾问财政保障的紧急报告》,建议将村(居)法律顾问经费按照每村居1万元的标准予以追加,目前已在协调中。
综上所述,村(居)法律顾问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惠及民生的十件事实之一,也是我市公共法律服務体系的重要内容,2017年,我局加大村(居)法律顾问工作的力度,继续争取市委市政,尤其是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,保障经费,提高标准,激发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积极性,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服務。
最后,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村(居)法律顾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希望今后继续对永利ag游戏平台的工作提出宝貴意见和建议。
貴陽市司法局
2017年5月16日